所党委书记、所长:陈兰光
所党委副书记、政委:王跃江
所党委委员、副所长:张长生
所党委委员、副所长:张健
所党委委员、副所长:吴多杰
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李运先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实行强制性教育矫治,维护社会稳定,努力创建现代文明强制隔离戒毒所。
(二)负责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进行接收和治疗康复工作。
(三)负责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教育、文化教育、心理矫治和劳动技能培训,使其戒除毒瘾,遵纪守法,增强文化知识,掌握必要劳动技能。
(四)负责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进行考核、奖惩、报请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等各项管理工作。
(五)负责民警、职工的管理、教育、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人民警察队伍。
(六)负责维护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秩序和安全,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七)负责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出所后的跟踪调查和分析研究工作。
(八)负责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政治处(纪检监察室)
负责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人事管理、警衔管理、离退休干部服务和党务工作;负责民警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女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审计工作;负责警务督察、所机关效能建设与党务公开工作。
办公室
负责起草本所综合性材料,审核所民警印发的所有文件、材料;负责本所会务、秘书事务、信息综合、文电处理、文书档案管理和机要保密工作;负责制定所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负责警用装备、物资、器材的管理;负责房产、车辆、办公设备的管理;负责所机关后勤管理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工作。
所政管理科
负责研究起草戒毒管理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遣送戒毒人员进行强制管理教育矫治,建立和管理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档案;负责办理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奖惩、所外执行、所外就医、评估、解除强制措施等呈报手续;负责组织所内应急分队训练,处置所内应急事件;负责本所监控设备的维修和管理;负责所内突发事件的控制指挥;负责对所重点部位和大队值班情况进行监督;负责会见现场的管理。
戒毒教育科(教育研究中心、心理健康指导中心)
负责制定本所戒毒教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戒毒康复管理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监督各大队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开展生理、心理治疗和身体康复训练工作;负责建立并组织实施强制隔离戒毒和戒毒康复模式;负责指导、监督强制隔离戒毒诊断评估工作;负责定期对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心理健康档案;负责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心理预测及矫治对策的研究制定。
习艺劳动科
负责习艺劳动的规划、计划和新上习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及报批工作;负责制定和下达习艺劳动计划,并组织实施劳动;负责检查、监督、指导大队开展习艺劳动和管理;负责采购习艺劳动装备、物资、器材和原材料;负责指导、协助和督促大队抓好安全劳动工作。
生活卫生科
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戒毒生活卫生管理制度;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戒毒生活卫生工作规划、计划;负责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伙食管理和卫生管理工作;负责检查监督全所生活场所的卫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