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司法厅

关于司法鉴定行业虚假鉴定专项检查暨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活动情况的通报

全省各司法鉴定机构:

为进一步强化司法鉴定行业执业监督,严肃查处和预防虚假鉴定等违法违规行为,我厅于2023年8月至10月开展了司法鉴定行业虚假鉴定专项检查暨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活动,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共抽查全省开展业务的司法鉴定机构22家,其中,“三大类”司法鉴定机构16家,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6家。抽查组由省司法厅工作人员和相关专业领域司法鉴定专家随机抽取组成。抽查围绕鉴定机构和人员管理情况、党建工作情况、资质认定或实验室认可情况、能力验证和第三方评估工作情况、执行司法鉴定程序、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情况、收费管理情况、落实《海南省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流程指南》情况等18项内容,通过查阅案件、查看台账、集中座谈、单独谈话等形式开展工作。

结果显示司法鉴定机构管理较为规范,没有发现挂名鉴定人违规落户高考移民的情况。机构制度建设逐步完善,资质认定和实验室认可项目达到全覆盖,鉴定人积极参与出庭作证,没有发现虚假鉴定、违规收费、干预司法鉴定的情况。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党建工作不够规范。海南华洲司法鉴定中心、海南华海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党员人数不足3人,未成立党组织;部分鉴定机构党建工作记录不完善,对兼职党员鉴定人管理不到位,未能严格按照“一方隶属、参加多重组织生活”的原则,组织兼职党员鉴定人参加本机构的党组织生活;各机构普遍存在原单位退休后的专职党员鉴定人的党组织关系未及时转接到本机构中的现象。二是司法鉴定格式文书使用不符合要求,记录不完善。海南立正和司法鉴定中心有限公司司法鉴定委托书填写不完善,鉴定意见送达回证记录不齐全;大多数鉴定机构鉴定档案中的“司法鉴定内部复核意见书”未使用司法部制定的新版内部复核意见书,复核意见记录过于简单三是鉴定档案部分文书内的签字、盖章不规范。海南祥正司法鉴定服务有限公司9本交通痕迹物证鉴定意见书的存档是鉴定人扫描签名和电子公章;海南医学院法医鉴定中心1法医病理案件中,委托书中委托人未签字或盖章;海南立正和司法鉴定中心有限公司法医临床鉴定中查体记录表上缺少查体鉴定人签名;海南省安宁医院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中心法医精神病鉴定个别案件复核人未签名。四是鉴定委托事项前后表述不一致。海南立正和司法鉴定中心有限公司鉴定意见书中的鉴定委托事项与委托书中的鉴定委托事项表述不一致,易引起歧义。五是鉴定意见书质量不高,附图不规范。海南祥正司法鉴定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2件法医物证鉴定案件虽鉴定意见准确,但分析过程不够严谨;海南至正司法鉴定中心有限公司所做的1件痕迹物证鉴定案件中,鉴定意见落款时间提前于鉴定时间,1件痕迹物证鉴定案件鉴定意见书中引用的标准与检验记录表中引用的标准不一致,鉴定意见书中的鉴定地点与附图标识地点不符,文字描述与附图表述不符;个别鉴定机构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中出现错别字,打印出来的照片偏色严重,指印样本比对表图片采用截图、粘贴方式,使图片像素过低,照片模糊。六是实验室管理不规范。海南华洲司法鉴定中心法医毒物气相色谱仪缺少维护记录,血样保存冰箱温度记录不全,实验室内温湿度记录不全;海南医学院法医鉴定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缺少状态标签、使用记录和保养记录,部分仪器设备超计量校准期。

三、整改事项要求

(一)进一步规范党建工作。各鉴定机构要健全党建工作制度,加强机构党员教育和监督管理,及时将退休后专职党员鉴定人的党组织关系转接到本机构中,按时组织关系不在本机构的党员,按照“一方隶属、参加多重组织生活”的原则,参加机构党组织生活。

(二)加强鉴定文书质量控制。各鉴定机构要使用司法部统一的格式文书,司法鉴定文书的分析说明表述要严谨规范。要严格审查鉴定意见和鉴定技术标准的适用,规范鉴定文书的签名和印章管理,不得使用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鉴定意见附图要清晰,图片标识要准确。

(三)严格执行《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在执业活动中应不断增强责任意识,严格遵守司法鉴定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在案件受理过程中,依法依规接受鉴定委托,不超业务范围执业,在鉴定实施过程中,遵守司法鉴定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客观公正出具鉴定意见。

此次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已进行现场反馈,各鉴定机构要针对检查反馈的问题主动开展整改落实,2023年12月3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并向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提交整改报告。

                          海南省司法厅

                            2023年10月26日